相关问答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自动离职也需要按有关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辞职的同时可以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洽淡补偿事宜,主要着手以下几方面: 1.至期间未签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劳动法自动离职规定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自动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职位和所在单位的做法。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去职与翘班除名怎样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劳动争议处置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去职”的解释,是指工人私行去职的做法。工人自动去职给公司导致了损失,公司要求工人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去职争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工人私行去职按自动去职处置发生争议处置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去职与翘班除名怎样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1994〕48号),《关于计量持续翘班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限定,如果工人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公司准许而私行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解决辞工手续的,公司有权按自动去职处置。按自动去职处置是用人单位的做法。按有关行政复函限定,这里讲的按自动去职处置,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工人奖惩条例》有关限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置。为此,因按自动去职处置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置。
1、员工自动离职,是违纪行为,单位可以以此对员工进行纪律处罚,也可以扣除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员工的劳动所得,单位是需要按时支付的,如果单位未及时支付,员工可以拨打12021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6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