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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你和开发商之间属于买卖合同,所以具体的事宜尚未协商好,所以还不能讲开发商有什么责任。但是开发商很多购房合同都是格式合同,...
要看合同的约定和收据的书写,若写的是“订金”,你有权请求返还;若写的是“定金”,你又没有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无效及可撤销的理由,则你无权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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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咨询的问题涉及两个合同关系。首先是你和银行存在借款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符合国家借贷法律规定,借款及利息受法律保护;其次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因涉及两个企业间的拆借行为,而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对方应当归还借款,但涉及的利息诉权可能不被支持。因此,签署此类合同应谨慎为宜,一定要确保开发商能够按期还款。
关键看认购书的内容。就你的状态而言,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开发商是否已经获得了预售许可,如果没有,那么原则上这时签署的认购书所涉及的款项一般都是可以退的。如果开发商尚未获得预售许可,那么恐怕你认购书上的款项就属于定金范畴,因此你就需要看看对于预售合同(尤其是补充协议)中是否有你不可接受的条款,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不算违约。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不算违约。 因为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 3、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有冲突,如果条款有效,以补充协议为准。 4、如果补充协议的其他约定有效,“如果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该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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