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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2008.01-2008.12.31你与用人单位签署了一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9.01-2009.12.31你由于用人单位签署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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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签订过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第3份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属于违法,应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劳动合同期限签订情况的相关内容。反正法律上的规定都是要遵守的,法律上规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怎么处理就要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处理。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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