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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你好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如果单位与您约定了劳动地点在上海,或者说单位跨省份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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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么样约定的,还有要看,合同履行地是哪里的?比如合同履行地在广州的话,要跨市的搬迁到东莞,那员工不愿意跟过去的话,这个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这个要看合同履行地,有些合同签订地与合同履行地(即上班的工厂)是不一致的。应该以合同履行地作为参考。 2、一般司法实践中,只有跨市搬迁协商不过去的话才会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在市内搬迁,一般不会有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势变更原则)。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用人单位搬到东莞市以外的其他市区的话,则属于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做满一年补一个月,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工资以应发工资为准。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用人单位搬到东莞市以外的其他市区的话,则属于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做满一年补一个月,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工资以应发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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