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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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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没有单独的事业单位职工旷工处理规定.应适用国务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中所称连续旷工十五天,是指连续十五个工作日,其间的节假日不包含在内。
拘留是一种刑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应当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予以开除。
酒驾未醉驾的属于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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