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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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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是指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的转让。我国实行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的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应当转让,并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没有土地使用证的算违章建筑,可以并处罚款,占地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则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非法占用土地的;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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