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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
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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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只约定单独的试用期,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合同期:单独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合同期限则应按其约定的试用期期限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单独约定试用期就相当于没有约定试用期,企业不能行使试用期特有的解除权,很可能导致企业留用不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者承担违法解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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