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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要扣培训费用合理吗? 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二)对劳...
若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的,辞职后公司要扣培训费,是合法的;若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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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在一年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并要求补缴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技术培训,培训期间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并且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一定支付其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如果劳资双方就培训费问题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上海分公司又承诺不另行收取费用的话,公司是没有权利未经你同意扣除相关费用的。 2、如果你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到北京公司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仲裁委申请,当然如果你要在上海仲裁,你的提供上海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相关证据。 3、至于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问题,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照当地法规、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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