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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要扣培训费用合理吗? 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二)对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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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你只要提前向用人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就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培训费的问题,看你们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你不必要支付违约金。就算有约定培训费问题,也要看单位是否对你进行了培训没有,而且这样的培训必须费用比较高,只能是针对与工作有关的技术技能的培训,才能约定违约金。对于你递交了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单位再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我认为你还是应该继续上班,用人单位不安排任务是他们的问题,你不上班就是你违反公司制度的问题。对此,用人单位也只能按照规章制度对你进行处理,而不能不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该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并退还档案。如果单位不按法律来办,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辞职时不需要赔偿专项培训费用,公司内部讲师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不算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若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的,辞职后公司要扣培训费,是合法的;若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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