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
这是《劳动法》系的配套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事项。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个问题较为复杂,要结合公司制度、员工主观过错程度而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这里是双重标准,一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二是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是‘因你的原因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并且劳动合同也约定了此项赔偿经济损失的内容。当然劳动合同也包括单位已经向你公示且认可的规章制度。如果确实是因你的原因,且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规章制度的规定,那么可以根据过错大小,损害程度,参照你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应赔偿的数额是合理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