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劳动合同签订日起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以此类推。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以此类推。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的规定有: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雇; 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对孕妇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都作出了一定限制; 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2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5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