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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只是需要在安置房购买后较长时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1.含义上的不同: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
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 (1)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大部分安置房不能直接交易; (二)商品房贷款申请简单,安置房不能直接贷款; (与安置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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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屋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安置被拆迁居民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屋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安置房屋产权证书后进行。此时,转让交易与一般房屋没有区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重大市政工程搬迁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根据有关规定,被安置人取得该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所有权后5年内不能上市。另一种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安置或代表安置人购买的低价商品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安置房和商社的区别:1、土地来源的区别。因为拆除住宅的土地是分配的,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社(商社的开发,开发者取得土地是转让方式)不同。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因此,必须看开发人员是否注册安置房产权。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并不是完全产权,也就是说拥有完全的房屋产权,但并不一定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商社是完全所有权,即完全所有权和完全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转让,即缴纳土地转让金。3.质量的差异。安置房因建设利润受到限制而死亡,建筑业者多偷工减料,偷工减料增加利润。除此之外,职能部门的监督无力,或者汇总,普遍住宅的质量比商社差。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社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的已经注册的现在的房间,就可以上市交易。但是,商品房不允许合法转售。5、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除,设置在被拆除的人和租赁人居住的房子里。因为其配置对象是特定的移动配置家,所以这样的房屋买卖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制约。因此,与一般商社的交易大不相同。6、享受权益的区别。商社的购买者一般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结论:商社和拆迁住宅在法律上不是并列的,但是在房地产圈经常放在一起说。事实上,他们出现在不同的概念体系中,意思在不同的境界是不同的。在楼市,商品房是相对存量房(二手房)的概念,也就是新房的意思。在法律上,商品房指的是开发商二次开发上市交易的新房,比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个层次上,商品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宅基地是并列的,体现在房产证上。拆迁住宅一般不出现在住宅生产证上,严格意义上也不是法律概念。例如,中国没有中央水平的拆迁住宅法。这样的法律只有地方,比如上海。拆迁安置房就是拆迁安置的房源,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在1991年到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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