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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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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本人工资 27个月社保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级本人工资 25个月社保 三级本人工资 23个月社保 四级本人工资 21个月社保 每月伤残津贴一级本人工资 90%社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本人工资 85%社保 三级本人工资 80%社保 四级本人工资 75%社保 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本人工资 18个月社保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本人工资 16个月社保 每月伤残津贴五级本人工资 70%用人单位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底线同一至四级 六级本人工资 60%用人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个月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六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5个月用人单位和社保 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本人工资 13个月社保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八级本人工资 11个月社保 九级本人工资 9个月社保 十级本人工资 7个月社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个月用人单位和社保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八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5个月用人单位和社保 九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个月用人单位和社保 十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个月用人单位和社保 因工死亡丧葬费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社保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倍社保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享受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 40%社保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3、按月支付。 其他亲属本人工资 30%社保 孤寡老人、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10%社保 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月平均工资为4037元 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
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四、交通食宿费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食宿费=X元*X人*X天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五、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二)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按照四级伤残来计算的话,赔偿项目及对应数额如下: 1.治疗费用据实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住院天数 3.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费凭票据;就医途中住宿费100元/天×天数 4.工伤康复费用保险经办机构鉴定 5.残疾辅助器具费在国家规定的限额范围内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至定残日,般不能超过12个月 7.生活护理费视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以及护理工工资水平而定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600元/月×21个月 9.伤残津贴按本人工资的75%、按月发放至办理退休手续之日。 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单位只需对第6项负责;反之则单位应当全部承担。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治疗费用不可分期支付,其余各项均可通过协商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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