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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辞职报告老板不让走合理吗

2022-03-19
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你和单位有没有签合同?如果有签合同并且你已经过了试用期,你应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这样30天过后你就可以走了,因为你得履行交接义务。 那如果说单位没有给你签合同,而且你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一个月以上了,如果这样的情况你就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30日通知单位了,你可以马上要求离职,你还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单位有没有和你签合同这个很重要,那如果说单位有其他不合法的行为的,比如没有给你缴社会保险,在比如说拖欠工资等,这样的情况你可以马上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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