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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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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写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30天后就可以离职不管他批不批辞职,就可以正常离职了,要是不给钱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合同的,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
如果你想辞职,一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二,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即以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支付工资。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对方不发工资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发放工资,提出辞职被拒绝,相当于强迫劳动,这是不允许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员工做到了通知义务,老板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员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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