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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离职流程依法办理离职的,老板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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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下几种理由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无正当理由:(一)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工资是不可以扣的。 2、辞职必须要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你没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又没经单位同意,是要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的。另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里会注明“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劳动法并不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律之外设置违法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也就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中“扣一个月的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除非你能证明员工的匆忙离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这方面举证确实困难。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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