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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恰恰相反,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可以扣当月工资的20%,没有证据或者超过20%的,都是违法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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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试用期的第二个月份”还是入职后第二个月?如果入职30天内没有与你签合同的话,单位涉嫌违法。 2、“试用期工资是1500”是如何确定的?有没有书面的约定?有书面的约定,那也可以认定合约的一部分。 3、企业扣款且不管是否合理,先要看制度有没有规定,有没有经你确认过?如果有制度你也认可的话,那么扣罚也成“合理”的。 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你的诉求。
不合理,您的行为不违法法律,但单位扣工资是违法的。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扣款比例应该合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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