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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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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因此尽管买房的钱是你出的,可是房子的产权却属于你妹妹所有,充其量你们之间只有存在你妹妹需要给你返还购房款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要房产没有过户到你名下,房子永远不会属于你的。公证也不能改变房屋的产权状况,更何况你没房产证,公证处也不可能给你做这样的公正;公证只能证明购房款确实由你支付这一事实而已。
婚前买的贷款房,属于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共同部分,析产时你老公应支付给你,所还款项的一半,做为均分。(此套房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比如出售时,不需要你签字,就能卖掉) 婚后共同买的房子,产权虽然只写你的名字,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老公放弃产权,只你们之间存在赠与关系。就是,他把自己的权利赠与给你,从法律上讲,你们需要办理赠与手续,即公证,析产,上赠与税。(此套房产就算只写你的名字,也算双方财产,比如出售时,必须夫妻签字才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神,离婚案件中,对婚前由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出资偿付首付款,其余房款婚后由两人共同还贷该房屋,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此房屋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如果双方对产权没有争议,亦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4、离婚后,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几种情况,凡是最终确定为一方财产,婚后偿还银行贷款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能分割,但是婚后偿还的贷款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分割。 具体分割方法是,先计算出共同偿还的贷款数额在房屋原价款中的比例,然后对房屋作出估价或双方议价,根据这一比例,计算出共同还贷部分的现价,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种方法把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共同收益,避免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一方获利的情况,这样比较公平。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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