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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
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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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附:经济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在书面通知期限内签订,但仍未签订的,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用人单位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一个月以上,根据劳动者拒绝的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改善或维持原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要求劳动者写书面声明,解释拒绝合同的原因,保留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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