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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首先应当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培训费的赔偿事宜;如果劳动...
1,前一个合同已经解除,以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为限。 2,内部培训和上岗前培训都不属于专项培训的范畴,劳动者离职不需要赔偿培训费。 3,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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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因工负伤并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你们合同里面约定了服务期,也就是你必须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但是在时间期满前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你就需要支付部分的培训费,而不是全部的,因为你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按时间比例分摊培训费
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一般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约;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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