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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需要抵押当事人在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
以惠州为例怎么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惠州市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可以到房管局当场办理,也可以在网上办理,但首先要已经领取了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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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预售商品房的抵押权?预售商品房抵押权的实现,指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在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有权依法以折价或拍卖、变卖及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的预售商品房,从而得到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处分抵押的预售商品房所得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支付抵押房地产处理费用;(二)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三)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支付违约金;(四)赔偿债务人违反合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五)剩余金额返还抵押人。同一预售商品房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按抵押登记顺序受偿。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支付债务、违约金额和赔偿金时,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应当遵循如下程序: 1、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3、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4、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的实现是债务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后,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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