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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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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而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以欺诈的方式,让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属于这种情况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虚假的合同不算合同,仍然要给你们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一般提交如下证据: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社保缴费证明;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 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此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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