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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位业主拒绝支付房地产费的理由:1、不居住。因为没有使用,所以拒绝支付房屋还没有居住,以没有使用房地产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房地产费,一般不...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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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个业主拒交的理由行不通: 1、因不居住、未使用而拒交以房子还未居住,未使用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一般得不到支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支出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在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该交纳物业费。 2、物业服务质量(保洁、绿化等)不合格而拒交业主不能以物业服务质量(保洁、绿化等)不合格拒。若是认为物业服务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服务质量不合格属于一般违约,不能直接完全不履行,因此拒交物业费得不到法院支持。 3、因在小区人身、财产受到损失而拒交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如在小区内被人打伤,或者车子被偷等,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是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在管理上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业主不能以此拒交物业费;若是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同样的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4、房屋流转已约定物业服务费缴纳方法而拒交房子出租后,业主与承租人对交纳服务费用都负有连带责任,不能推脱给对方而拒交物业费。《》第41条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这里明确了业主与承租人对物业费的。 5、因房屋质量不好而拒交房屋质量不好,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法律问题,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因此以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房屋漏水、墙体脱落、玻璃破裂等为由拒交物管费的,一般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即使业主没有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供水、供电合同双方都是业主和供水、供电公司,而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所以有权停水停电的主体是供水、供水而不是物业公司。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当自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之日起计算,不得从购房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要求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成本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3、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业主可以拒绝提高部分; 5、物业公司无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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