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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费收取时间,应当从业主收到房子交付时间起算起。如果交付时间延迟,业主完全可以拒绝缴纳延迟这段时间的物业费,这种情况下,销售合同中约定...
以下情况都可以拒绝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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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违法违规收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的,例如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收费,违反合同约定占用或出租公共绿地、空间。如果物业没有以上行为,业主必须缴纳物业费。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费: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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