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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
房主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索赔。 出卖人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记载的迁出户口义务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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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
先协商,若不成则: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9]209号)精神,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屋产权所有人要求将户口迁入原住户,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可持《房屋产权证》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办证中心申请迁移户口。经公安机关调解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或户证办证中心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原住户整户迁往其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头,并通知当事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户口,相关部门也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 如果发生卖家不迁户口的问题,公安人员和居委会干部只能对卖家做思想工作,但无权强制要求其将户口迁移出去。 原房主不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公安机关不能将其户口强制迁出,即使是采取诉讼手段,法院也无权判决强制迁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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