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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经济补偿费和生活费有哪些区别

2021-12-25
根据《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劳办发[19%] 243号)的规定,所谓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办发[1994] 481号)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所谓生活补贴,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贴。两者有以下区别:(1) 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的发放依据不同: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和生活补贴的性质不同:前者具有补偿的性质; 后者具有补贴的性质。 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的适用条件不同:经济补偿的适用 条件是终止劳动合同;生活补贴的适用条件是劳动合同期满 不再续订。(4) 经济补偿和生活补贴的标准不同: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按照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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