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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原承租人已去世,可以与征收方协商,所有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参与动迁协议的签订。 2、或者在指定协议授权委托人之前,该户与征收方先确定动迁...
公有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由相关企业或者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因此你母亲去世后,这套房子不属于她的遗产,她的继承人自然无权继承。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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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租房不涉及继承问题,仅涉及承租人的变更,在实践中,房管所为了防止纠纷,一般要求取得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后才可以变更承租人。所以,房管所要求的这个“放弃继承权声明”是不准确的,应当是“家庭成员同意变更承租人承诺书”更为准确。 2、鉴于,你们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你是该房屋的实际承租人,同时要求房管所协助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 3、因你的户籍在此房屋,且系原承租人的唯一共居人,在其它地方没有住房,所以依据相关规定。你是唯一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诉讼的话,对你比较有利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正如你所说的,承租房并不能做为遗产继承.即使是姥姥生前立过遗嘱也在法律上不生效,当然也就不存在你有房屋共有权的问题。过去的承租人是你姥爷,现在的承租人是你舅舅,但是诚如你所讲,你舅舅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时可能隐瞒了实际情况,房管部门也可能在办理相关的变更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所以,本案可以在此方面作些文章。
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你爷爷对该房屋享有的只是使用权。对这个房屋来说,不是你爷爷的财产,你爷爷去世后是不发生继承的。按照相关规定,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的。 1、可以通过向单位提出申请,对承租人进行正常变更; 2、你爷爷只对房屋享有使用权,该房屋并非个人财产,单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3、你奶奶去世之后,你们有权继续居住。因你们是房屋内同住的人,有权继续居住并且申请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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