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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由相关企业或者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因此你母亲去世后,这套房子不属于她的遗产,她的继承人自然无权继承。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
1、公租房不涉及继承问题,仅涉及承租人的变更,在实践中,房管所为了防止纠纷,一般要求取得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后才可以变更承租人。所以,房管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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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干休所老人去世的房屋: 1、如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人可携带遗嘱等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2、如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房屋由第一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所有继承人都需要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如有争议,可以起诉。 3、有继承权的人放弃继承的,需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其他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可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公房产权归集体所有,承租人只有使用权,那么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都有申请变更承租人的权力。公房遇拆迁时,所有人应当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获得补偿,因此,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不是。 你是承租人,而且户口都在该房屋中,因此,相对于拆迁而言,你们两人享受的权力不平等,也就是无法平等受偿。但根据你的描述,拆迁政策只规定对承租人有补偿,和户口无关。那你作为承租人,是合法的受偿人,而你父亲的后老伴只是户口在该房屋中,不是合法受偿人,因此她在拆迁受偿上,无法和你对等。至于该拆迁中,是否对后老伴有补偿,那么就要看拆迁政策是否对户口或者实际居住人有补偿项目了,面积方面的补偿肯定是没有她份额的。 2,不是。 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都是补偿给承租人的,也就是你的。因此回迁房也应当都归你所有,对方如果要求居住,需要经过你的同意。除非该拆迁政策中规定,对于实际居住人或者其他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也给予一定的平米数。 3,是的。 如果回迁房中根据政策规定,有对方一定的平米数,那么你可以要求分割共有房屋,可以要求得到全部产权,同时以货币形式补偿给对方相应比例的房价款即可。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你爷爷对该房屋享有的只是使用权。对这个房屋来说,不是你爷爷的财产,你爷爷去世后是不发生继承的。按照相关规定,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的。 1、可以通过向单位提出申请,对承租人进行正常变更; 2、你爷爷只对房屋享有使用权,该房屋并非个人财产,单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3、你奶奶去世之后,你们有权继续居住。因你们是房屋内同住的人,有权继续居住并且申请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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