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法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需要将童工送回去。如果逾期不将童工送回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需要将童工送回去。如果逾期不将童工送回去,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聘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根据《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六条,劳动安全行政部门每月处5000元罚款;使用有毒物品的,按照《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或者每月5000元罚款。
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5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