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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随意降薪,或者调岗并降薪,劳动者完全可以不同意。若用人单位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调岗的方法逼员工辞职的话,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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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劳动者的应得薪水,即基本薪水+相应的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经济赔偿的月薪水按照劳动者应得薪水计量,包括计时薪水或者计件薪水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薪水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按照当地最低薪水准则计量。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事实上工作的月数计量平均薪水。
小时工被终止用人,无经济赔偿金。小时工是非全日制工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限定,两方任何一方均能够任意通知另一方终止用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通常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出二十四小时的用人形式。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人两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够任意通知另一方终止用人。终止用人,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1、视为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无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的;比如青岛,重庆个别区个别地区; 2、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从申请劳动仲裁开始向前数1年,从入职开始数1年,2个1年交互部分支持;按月计量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 3、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但是入职到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视为1个整体,从应该支付两倍薪水的最后1天开始,1年内申请的话,都支持,超出1年不支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无以超出时效为因答辩的话,无论你什么时间入职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薪水,都是应该得到支持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量。前款限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再次计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借口,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由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延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2年内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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