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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上班受伤算工伤由用人单位按人身损害进行赔偿,60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享受劳动法保护,不能购买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全民所有...
不算,一般按人身损害赔偿。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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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并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1年之内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原因及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你二叔很可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说过60周岁,那么他和单位就不是一个劳动关系,可能认定为雇佣关系,这样的话不构成工伤,但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详询,工伤保险条列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上下班途中的突发疾病很难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结合以上两点去详细咨询劳动部门,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的。但因为超过60周岁,不受劳动法调整,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如果对方提起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可能丧失了胜诉权.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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