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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符合工伤条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因你年龄已满60岁,属于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而且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
60岁上班受伤算工伤由用人单位按人身损害进行赔偿,60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享受劳动法保护,不能购买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全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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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二叔很可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说过60周岁,那么他和单位就不是一个劳动关系,可能认定为雇佣关系,这样的话不构成工伤,但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详询,工伤保险条列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上下班途中的突发疾病很难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结合以上两点去详细咨询劳动部门,
如果60周岁以上,只能要求雇工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满足工伤条件可以赔偿。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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