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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也要看你姐夫对于受伤有无过错,如果没有那么雇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的,具体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住...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的。但因为超过60周岁,不受劳动法调整,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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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上班受伤算工伤由用人单位按人身损害进行赔偿,60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享受劳动法保护,不能购买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你二叔很可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说过60周岁,那么他和单位就不是一个劳动关系,可能认定为雇佣关系,这样的话不构成工伤,但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详询,工伤保险条列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上下班途中的突发疾病很难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结合以上两点去详细咨询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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