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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定工伤,按人身损害索赔。当事人年满60岁,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的。但因为超过60周岁,不受劳动法调整,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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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爷爷60岁以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费等。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如超过60岁,属于劳务关系,按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索赔。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各地规定不一样。一般而言。工伤,是基与劳动关系而言的,没有劳动关系,不能成为工伤。 因此,60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已经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应当按民事损害处理,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没有领取养老保险,可以先申请人定工伤,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出一个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拿着这个决定,可以申请法院审理。看你婆婆具体情况,同时看当地的规定。
1、不符合工伤条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因你年龄已满60岁,属于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而且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属于工伤。 2、包工头在雇工突发疾病时有义务及时送医,“包工头误以为中暑”延迟了送医时间,存在一定的过错,可以起诉请求赔偿。 3、如未与总承包方签订任何协议,很难让总承包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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