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
新的劳动合同法里面的待遇和福利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薪酬总额由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奖金、补助和补助、加班加点薪酬、特别情况下支付的薪酬等六个部分组成。企业应按规则提取员工教育经费,并依照计税薪酬总额和税法规则提取份额的规范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持续运用。企业的员工教育经费提取、列支与运用有必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则。 税收方面规则。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告诉》(财税〔2006〕88号)的规则,从2006年1月1日起,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运用的员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越计税薪酬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据此,企业员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计提基数为计税薪酬总额,计提份额为2.5%,一起要求只要在规则份额规模之内并且实际运用了的才可在税前扣除;企业当年尽管按规则提取,如未实际运用完的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
新的劳动合同法里面的待遇和福利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新的劳动合同法里面的待遇和福利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