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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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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书与合同书没有实质区别.根据最新的2008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普遍性法律形式。所以,劳动协议、劳动合同只要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在新法中都是同义词,都指劳动合同。2、只要双方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规定),且协商一致,都是合法的。但协议中被雇佣者的义务应当是符合常理,且能够达到的,否则就有显示公平之嫌。 3、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被雇佣者如违反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劳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规定作出以下回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基本属于同一个概念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还有一种就业协议,它不等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准备,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将要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对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先行约定的协议,例如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双方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双方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还没有开始履行,双方的行为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1、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而就业协议目前无法可依,只能使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而目前的就业协议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介入。尽管学校不是主体一方,不作为协议的一方签字,但学校作为签证登记方,必须在协议书上盖章,没有经过学校鉴证登记的协议,不列入学生就业方案。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对就业协议进行监证,旨在保护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利益,维护协议的严肃性、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就业协议书上除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字盖章外,还必须有元人事权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签字盖章。 3、适用的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就业协议适用的人群只限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4、签订的内容不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7项必备条款(前面已经详细讲述),除此之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条款十分齐全。相比之下,就业协议的条款就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安排;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 5、签订时间不同一般就业协议签订在前,是高校前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在后,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签订的。毕业生双向选择成功后,由双方签订就业协议,并经学校登记、确认,毕业后凭学校报到证到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正式报到。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就业协议约定条款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劳动合同订立后,就业协议就自动终止了。当然,这也不是说原来的协议条款就不管用了。就业协议中的有关条款,包括合同期、服务期、试用期和福利待遇等符合劳动法的内容.应当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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