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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的工资发放,一般需要在辞退员工之日起的三天以内正常发放薪资,如果拒绝发放薪资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进行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用人...
1、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 3、单位应该在全额支付工资外,还应加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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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辞退,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 1、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 3、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4、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5、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终止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6、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如果您是和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那么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您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单位补发工资,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2、如果您是和老板个人形成的劳务关系,对于老板拖欠您报酬的行为,在有证据证明拖欠报酬事实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您的报酬,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拖欠的数额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诉讼对您来说并非是最经济有效的维权方式,建议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求助,借助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合法维权。3、虽然您与该老板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但您与其已形成了用工(人)关系,合法的用工(人)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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