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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我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
我国相关法律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员工离职能否带走入职材料的明确规定,所以拿走入职材料的合法性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不能一概认为这种行为合法与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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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拒给拖欠员工工资,并且将晚上19:00至次日凌晨03:00点的加班时间硬说只算半天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应该怎样用法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发工资,叫员工搬离其住所,员工无依无靠,又没找到工作,没办法只好还在其地住下,一月后,双方不和,闹离其所,算完工资,并扣出了一天10元的住宿费,将工资也只结算了一半,将员工赶离了住所,称于下的工资晚上来付清,可是事情并非如此,员工总是要不回自己的工资,后来老板说余下的工资不给了,很明显的是要吃掉工资,无奈之下只好请贵站给予帮助,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怎样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答复:关于职工的工作时间,我国《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文件都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国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从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角度出发,是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必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如因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也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和限度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具体标准如下:“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的工资报酬,由劳动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1条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42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除外),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一、“晚上19:00至次日凌晨03:00点的加班时间硬说只算半天工资”于法无据,已构成对你权利的侵害;二、用人单位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不发工资,已构成违约应负违约责任,并应对你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负赔偿责任;三、用人单位若因加班或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四、解除合同后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余下的工资,不得无由苛扣。你的咨询中,用人单位已有多处事实构成对你合法权利的要害,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保护你权利的请求,对其处理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单是企业本月发给员工的工资明细,可以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发生纠纷时,工资单可以作为公司员工的收入证明和其他明细证明,也可以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劳动法》规定,员工有权了解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计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即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单是一种侵权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工资的金额、时间、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单。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单或者因工资支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我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你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2、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你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你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3、对于辞职,一般有以下两种方法:第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提出辞职,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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