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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依照出资份额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
1、房屋归谁所有,以产权登记为准,你父母名义翻建并登记在你父亲名下,这房屋属于你父母共有财产。 2、你父亲不宜出此证明,有此证明足以表明你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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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登记时提供各人所占份额的书面约定,这个约定要签于买卖合同中,也可以在房屋登记时另外书面约定。约定一定要申请房屋登记的相关共有人签字确认。房屋登记后,登记机构会在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上注明各自所占份额。 一、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二、按份共有的法律特征如下: 1、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 2、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根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的。 3、各个共有人虽然拥有一定的份额,但共有人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共有物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发生婚前还是婚后呢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婚前,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婚后,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
关于个人房产附加于另一方姓名上的情况,这里表现出明显的赠与性质。作为受赠者,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获得相应财产权益。在添加姓名之后,赠与行为即告完成,原属个人所有的财产便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房产加名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房产加名存在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有何差异?从产权角度来看,无论何时进行加名操作,只要成功添加姓名,该房产即被视为共同财产,与婚前或婚后加名并无实质性关联。 婚前与婚后加名所需承担的成本却有所不同。婚后夫妻间房产加名可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若房产尚处于贷款状态而无法进行加名操作,当事人可考虑通过签署赠与协议的方式,明确将该房产约定为共同财产,同时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经公证后,即便房产尚未加名,对方亦不得撤销或反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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