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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是否属于共有

2024-04-20 24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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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房产证标明一方之名字,该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相关规定: 1、若夫妻婚前或婚后任何一方以其个人财富购得房产,并将其登记在个人名义之下,则此房属购买者之个人资产。 2、若夫妇结婚后以共同财产购置房产,无论登记于何方名下皆被视为共同财产。 3、婚后面临一方父母资助购房,如将房产登记在自身子女名下,可视作是对己身子女的赠予,而非共同财产。 4、倘若夫妇婚后双亲共襄支持购房行为,如全额付款购买并将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按投资比例计算具体分额;如两方父母均出资,房产亦登记在各自名下却又未能明确划分所占份额,则视为共同持有产权。 5、若在结婚前某方支付购房首付,并将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妇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在此种情况下,房产归属应归户籍登记方所有,但贷款部分仍须进行财产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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