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未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约定试用期的用工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再次与同一劳动者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怎样理解“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问题。:51:57标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者、律师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条款立法本意是对劳动者的倾向性保护,同时也为了稳定劳动关系,有利于企业的安全、稳定生产。那么是否无论发生何种情况,都必须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人这样理解;其中不乏律师同仁及法学院校教师。该条款是否是劳动者手中的一柄尚方宝剑,笔者认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试用期不只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专业技能、道德品质、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考察,还是劳动合同双方相互认识、接受适应的过程。经过试用期的考察后,劳动者持续的在用人单位工作,那么无论之后是第一期劳动合同的期满后续签,还是原合同期限内工作岗位的调整,用人单位均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这种理解显然是符合立法本意的。例:劳动者A与日月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又进行了续签,那么此时不能约定试用期。二、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内,原用人单位与另一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公司、或原用人单位分立为两个新的公司,如该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呢?笔者认为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应约定试用期。因公司之间分立、合并不影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例:劳动者A与原用人单位日月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后日月公司与星辰公司合并,成立日星公司,后A又与日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日星公司不可以约定试用期。三、如劳动者在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而是另谋高就;若干年后又应聘回原单位工作,此时原单位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呢?有些人这样理解:原单位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理由是:劳动者未变,用人单位也没有改变,依照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笔者认为如此理解欠妥,我们必须看到虽然两方主体未变,从劳动者离职---找新工作---离职---重新应聘,此时已经是一个新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当然可以约定试用期,且劳动者在从本单位离职后的若干年间其劳动技能、身体状况是否有变化,变化的情况等都需有个重新的认识。所以对此种情况,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完全可以约定试用期。例:劳动者A与原用人单位日月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A离职去了星辰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几年后A从星辰公司离职后,又应聘回日月公司工作,双方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此时日月公司依法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中间离职过一段时间,劳动者重新入职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重新进行计算,如果劳动者再次离职,如果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应当以重新入职的年限进行计算。劳动者再次入职,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是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不做出上述规定,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有意在短时间内多次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适用于多个试用期。因此,用人单位在同一岗位或者可替代岗位上连续适用同一劳动者工作的,无论是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还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隔时再次招用,都不应另行约定使用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