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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员工已经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的,如果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
【法律意见】 因为劳动者个人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损失,劳动者辞职后,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者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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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因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也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可以从人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工人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馀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另外,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将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属于故意、重大过失,需要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明确,并告知劳动者。
1、员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其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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