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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通常是不查签过几次劳动合同的。一般进入档案的合同都是在劳动局备案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不会。进入档案的合同一般都是在劳动局备案的,现在很多单位特别是小公司,合同没有经过备案,是否放进档案,看单位的规定和做法。至于政审是否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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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多次劳动合同,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签订多少次都是合法的。 不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违法了。
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开除的过错,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劳动者没有特别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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