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
用人单位用工,一天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不得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或相关诉讼主张您的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算加班,周六是公休日是正常休息日,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一天工作8小时,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平时加班,工资按平时工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并且不安排补休,按200%工资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并且不安排补休,按平时工资300%计算。且是按下上下班不拖延.你的这种情况,你可以收集证据,如加班安排时间表,工作条等等,然后向劳动局请求劳动仲裁,相信事情能得到解决以维护你们合法权益。
休息多少天。拿多少天工资。并且这种情形应该是属于工伤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劳动法没有就加班时间折算为正常出勤时间进行规定,但劳动法有了每天不超过8小时的工作时间,这就明确了须8小时为一个班。 2、劳动法对加班的工资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按正常工作的1.5倍支付,也就是5小时33分可顶一个正常工作天数。 3、从对劳动者有利方而讲,不应主张以加班时间顶劳动时间,应主张加倍工资才有利。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5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799人已浏览
1,3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