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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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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不按时发放工资系严重侵害劳动者的行为,公司经营困难并不是晚发工资的法定理由。虽然公司的行为违法,但向公司申请滞纳金却缺乏法律依据,你可以要求公司立即补发工资并支付拖欠工资额25%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履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可以在发生经济困难的时候,可以给员工降薪。实践中,公司只能在以下情形中对员工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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