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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时间有无明确规定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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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是怎么安排的,如是有白班和夜班交替,不可以要加班费。
无营业执照期间的经营行为属于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无证经营期间的违法所得和一定数额的罚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也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行查处。但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反刑法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够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产,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最后一天还是要上班的,办理离职手续不能占用上班时间。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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