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规定,连续旷工达十五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你首先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就...
劳动法规定,连续旷工达十五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你首先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过去国家颁布的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者累计旷工30天,就可以开除,只是这个规定,已经作废,一切按照劳动法执行。
《劳动法》对于累计多少天旷工开除,没有具体规定。具体天数,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里进行约定。已废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有相关规定,但是已废止。可以供参考。并且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旷工天数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谈到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国《劳动法》中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实行限制性规定的,列举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四种情况: 一是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四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理由(属于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关于试用期解除的问题可参阅《劳动合同试用期相关法律问题指引》一文中“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章节的内容介绍)的关键问题在于对该条的“严重”的理解和运用,也就是说员工旷工多少天才属于“严重”?企业如何使用该条款的规定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企业在员工管理手册中列明了如员工旷工一天或三天或五天等,企业是否就有权因此而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从这一规定来看,显然,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制定的职工旷工满一天或三天或五天等就予以解除是不恰当的。企业应当将自己的规章制度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要做一个比较,同时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对自己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一些必要的修改和修正,以防止企业在运用这条规定时出现失误而导致仲裁或诉讼处于不利的情况,从而埋下败诉隐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4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1,857人已浏览
3,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