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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认为,11个月双倍工资是不准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双倍工资的计算起止时间应该是从用工之日起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
一、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请求: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12月7日期间双倍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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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
根据2012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自用工一个月后至订立劳动合同前这一段时间的工资是按照正常月工资的2倍来给的,但是由于有一年时间限制,所以您至多可以拿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您一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第一个月还是5000元,公司到12月底还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在一年中的2-12月都可以拿到双倍工资,也就是10000元一个月,这样一年的工资就是10000*11+5000=115000元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可以在职的时候主张,也可以离职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但一定不得超过一年; 2、没有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以此理由为由辞职,并同时主张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后,不会主动补交社保的,补交社保事宜,你要去这保局投诉,要求社保局催促交纳。 3、仲裁受理后,60天内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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