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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产假工资怎么算

2022-08-10
一、根据《渝人社发〔2014〕223号》文件规定,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其中,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在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的,按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单位不按规定缴费,属于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属地化原则,建议您向用工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局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令)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漏报、少报职工的缴费工资,给职工生育生活津贴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希望能对你提问的重庆产假工资怎么算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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