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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发生合并等情形,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因此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根据《》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不收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同一控制”是指二者企业有共同的母公司或他们都受另一家公司控制。 例如假设:甲合并方,乙被合并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指的是甲和乙是兄弟单位,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母公司或他们都受另一家公司控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的是二者在合并之前不受相同的关联方控制,即二者不属于同一个集团内部。
企业破产员工应当要回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被兼并如果员工在原来公司被兼并后仍然继续为新公司工作,新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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